造价规范

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》GB/T 50500-2024

2026-06-24 14:51:21 gy138888 113

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》GB/T 50500-2024

 

一、规范基础档案

 

1. 标准完整编号:GB/T 50500-2024

2. 发布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
3. 官方发布公告:住建部2024年第212号公告,2024年11月26日正式发布

4. 强制/推荐属性:国家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(行业全市场强制参照执行,招投标、结算必须遵守)

5. 正式实施日期:2025年9月1日(2026年当前全网最新有效计价标准)

6. 旧标准替代说明:全面废止GB 50500-2013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,2025年9月1日后所有新开工项目、招投标、结算均不得再使用2013旧版

7. 主编参编单位

主编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

参编: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、全国各省市造价总站、头部造价咨询企业、设计院、建筑施工集团共22家单位联合编制

8. 配套同步新标准(9本同期配套计量规范,全部2024新版)

1)GB/T 50854-2024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

2)GB/T 50856-2024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

3)GB/T 50857-2024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

4)GB/T 50855-2024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

5)GB/T 50858-2024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

6)GB/T 50859-2024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

7)GB/T 50860-2024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

8)GB/T 50861-202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

9)GB/T 50862-2024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

9. 适用工程全范围

国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各类房屋建筑、市政、安装、园林、轨道交通、EPC总承包项目;覆盖全过程造价:投资估算、招标控制价(最高投标限价)、投标报价、过程进度结算、竣工结算、价款争议调解;适用于建设单位、造价咨询、施工单位、审计、监理、设计院全部造价相关从业人员。

10. 编制核心背景

落实住建部《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》(建办标〔2020〕38号),推行“清单计量、市场询价、自主报价、竞争定价”市场化计价模式;适配BIM数字化造价、EPC总承包、绿色低碳建筑、全过程结算等当下行业新业态,解决旧版结算纠纷多、风险划分模糊、数字化条款缺失的痛点。

 

二、总则编制目的与核心定位

 

1. 统一全国建设工程清单计量、计价统一规则,消除各省市计价口径差异;

2. 清晰划分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造价咨询三方计价责任与风险边界,杜绝“单方无限承担所有风险”的霸王合同条款;

3. 规范招投标限价、自主报价、过程支付、竣工结算全流程操作标准;

4. 适配数字化造价转型,明确BIM计量、电子招投标、线上造价档案管理法定要求;

5. 配套绿色建筑、装配式、光伏一体化、碳减排工程增设专属计价条款;

6. 完善EPC工程总承包、联合体投标、成本加酬金合同专属计价体系;

7. 建立标准化价款调整、材料价格波动、新增工程、设计变更统一核算流程,减少审计、结算争议。

 

三、完整分章节条文深度解读

 

第1章 术语与通用基础定义

 

1. 工程清单核心名词官方释义- 工程量清单:载明项目编码、名称、特征、计量单位、工程数量的明细清单,是招投标、合同结算法定依据;

- 最高投标限价(招标控制价):建设单位委托咨询编制的招标最高价格,不得上浮,需公示完整编制说明;

- 综合单价:完成清单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单价,包含人工费、材料费、机械费、管理费、利润、风险包干费;

- 过程结算:按施工节点分段计量、确认、支付进度款,结算资料直接作为竣工结算法定依据;

- 风险包干费:针对材料、人工、机械市场波动设立专项费用,禁止合同约定全部风险由承包人承担;

- EPC总承包计价:包含设计、采购、施工一体化总价/单价包干计价模式;

- 数字化造价成果:BIM计量模型、电子清单、线上支付台账、电子竣工档案。

2. 工程合同三类划分及适用场景

(1)单价合同:适用于图纸深度不足、工程量波动大的房建、市政项目,发包人承担清单漏项、特征描述不符、工程量偏差风险;

(2)总价合同:适用于图纸完整、范围固定小型工程,除暂定项目、重大变更外,工程量偏差风险由承包人承担;

(3)成本加酬金合同:适用于应急抢修、抢险工程、设计未定型项目,按实成本加约定酬金计价。

3. 通用强制性底线规则(全章节贯穿)- 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采用清单计价模式;

-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单列,专款专用,开工预付款支付比例≥50%;

- 禁止招标文件、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无限市场价格风险;

- 全部造价成果文件必须加盖造价咨询执业印章、造价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;

- 全过程造价数据必须留存电子档案,保存期限不少于工程竣工后10年。

 

第2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整规则

 

1. 清单四大组成板块(新版精简调整,取消规费独立板块)

①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(实体工程:土建、安装、市政主体)

② 措施项目清单(模板、脚手架、垂直运输、安全文明施工等)

③ 其他项目清单(暂列金额、专业暂估价、计日工、总承包服务费、甲供材保管费)

④ 增值税税金清单(单独列明9%建筑增值税,价税分离)

2. 分部分项清单编制强制要求- 项目编码统一12位数字,前9位采用国标计量标准编码,后3位编制单位顺序编码;

- 项目特征必须完整描述材质、规格、工艺、安装部位、配套做法,特征缺失造成价款偏差由招标人全责;

- 计量单位严格匹配配套计量标准(m、㎡、m³、t、项、套等,禁止自定义单位);

- 工程量严格按图纸、国标计量规则净量计算,不得附加损耗、施工预留量,损耗统一计入综合单价。

3. 措施项目两类划分计价规则(新版重大修订)

① 依附实体的单价措施(模板、支护、防水保护层等):随实体工程量据实调整,发包人承担图纸变更带来的措施量增减;

② 施工组织自主措施(脚手架、大型机械进出场、场内运输):清单报价包干使用,除重大设计变更外不予调整。

4. 甲供材、暂估价专项条款- 甲供主材必须在清单单独列明规格、数量、单价,计取1%~3%承包人材料保管费;

- 专业工程暂估价达到招标限额的,必须单独组织二次招标,差价据实调整合同价款。

 

第3章 最高投标限价(招标控制价)编制规范

 

1. 编制主体要求:必须由具备造价咨询资质单位、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并盖章;

2. 取费标准:管理费、利润参照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市场化区间,不得恶意压低;

3. 材料价格:主材优先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价,信息缺失采用市场询价并附询价记录;

4. 风险费计提:人工、材料、机械价格波动风险单独计取,不得隐藏在综合单价内;

5. 公示制度:招标控制价需随招标文件完整公示,包含全套编制说明、材料价来源、取费依据,公示期不少于5日;

6. 纠错机制:投标人发现限价编制错误,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异议,招标人必须3日内复核答复。

 

第4章 投标报价编制标准化要求

 

1. 自主报价原则:施工企业依据自身施工方案、企业定额自主确定综合单价,政府不强制定额下限;

2. 报价澄清机制(新版新增):开标至定标期间,招标人可针对算术错误、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澄清,但严禁修改投标总价、工期、核心承诺;

3. 不可竞争费用强制底线:安全文明施工费、规费、增值税必须按国家、地方规定足额计取,不得降价优惠;

4. 风险自主测算:投标人自行预判市场涨跌,在综合单价或风险包干费内体现,超出约定波动阈值可申请价款调差;

5. EPC投标报价:需拆分设计费、设备采购费、施工费明细,限额设计项目需附造价控制方案。

 

第5章 合同工程计量操作细则

 

1. 计量周期:单价合同按月计量;总价合同可按月/按分部节点计量;

2. 计量资料:承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期计量报告、图纸、现场影像、验收记录;发包人7日内现场复核确认;

3. 计量偏差处理:- 清单工程量与图纸净量偏差±15%以内,执行原综合单价;

- 偏差超出±15%,超出部分综合单价按约定下浮/上调;

4. 新增工程计量(新版取消现场签证制度,核心改动)

无清单对应新增项目,承包人14日内提交计量计价方案,发包人28日内审核确认;逾期未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报价,作为结算依据。

 

第6章 合同价款调整完整体系

 

1. 五大价款调整触发条件:法律法规政策变动、设计变更、现场签证(新版改为新增工程确认单)、材料人工价格大幅波动、不可抗力;

2. 材料价格调差统一阈值:主材市场价格涨跌幅度超过±8%,超出部分据实调整价差;调差仅计税金,不再重复计取管理费利润;

3. 政策性调价:社保、税金、规费政策更新,合同价款同步调整;

4. 绿色、装配式增量费用:采用装配式构件、光伏建筑一体化、超低能耗建筑,产生增量成本单独计价;

5. 不可抗力价款划分:工程实体损坏由发包人承担;施工机具、人员窝工由承包人自行承担;工期同步顺延。

 

第7章 过程结算与期中价款支付

 

1. 过程结算效力:分段确认的过程结算单,竣工时不再重复核对,直接汇总形成竣工结算总价;

2. 进度款支付底线:当期审核确认工程款支付比例≥80%;

3. 预付款支付:开工前支付合同总价10%~30%安全文明、材料预付款,随进度款等额扣回;

4. 质量保证金:总质保金比例不超过结算总价3%,缺陷责任期满分阶段无息返还;

5. 数字化支付台账:要求建立线上计量、支付、对账电子台账,数据全程可追溯。

 

第8章 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规则

 

1. 结算提交时限: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承包人90日内完整提交竣工结算全套资料;

2. 发包人审核时限:5000万以下工程30日内审核;5000万~2亿工程60日;2亿以上90日;逾期未出具审核意见视为认可承包人送审价;

3. 结算资料必备要件:全套竣工图纸、变更确认单、过程结算单、材料调差记录、验收报告、电子BIM计量模型;

4. EPC总承包结算:区分设计变更优化节约造价、业主需求变更增加造价,约定节约收益分配比例。

 

第9章 合同价款争议解决机制

 

1. 三级调解流程:甲乙双方协商→造价行业协会专业调解→人民法院/仲裁司法鉴定;

2. 造价鉴定依据:鉴定机构必须以本GB/T50500-2024标准、配套计量规范、施工合同为唯一判定依据;

3. 争议期间施工规则:无争议部分进度款正常支付,有争议部分可暂缓支付,不得全面停工。

 

第10章 数字化造价管理

 

1. BIM计量法定要求:大型公建、EPC项目必须采用BIM模型算量,模型数据与清单工程量一一对应;

2. 电子招投标、电子清单统一数据格式,实现造价数据跨软件互通;

3. 企业造价指标库:鼓励施工、咨询企业建立历史项目造价数据库,用于投标报价、限价编制参考;

4. 电子档案归档:竣工结算全套资料同步留存加密电子版本,主管部门可线上抽查。

 

四、本标准核心强制性管控条款

 

1. 3.0.6 严禁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全部市场价格无限风险;

2. 4.2.10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,必须足额计取;

3. 6.2.3 工程量偏差超±15%需调整综合单价;

4. 7.1.2 材料价格波动±8%为调差基准阈值;

5. 8.3.1 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当期确认价款80%;

6. 10.1.4 政府投资大型项目必须采用BIM数字化计量计价。

 

五、配套关联强制规范

 

1. 《工程造价通用规范》GB 55010-2021(全文强制国家规范,造价行业底线法规)

2. 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》GB/T 50854-2024(土建算量配套)

3. 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GB 55015-2021(绿色建筑计价依据)

4. 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GF-2017-0201(合同价款约定配套范本)

5. 贵州省各年度建设工程造价信息(本地主材价、人工单价配套文件)

 

六、规范实际使用场景说明

 

1. 造价咨询从业人员:招标控制价编制、竣工结算审核、全过程跟踪审计唯一现行操作标准;

2. 设计院:限额设计、方案估算、施工图工程量计算、EPC总承包造价测算法定依据;

3. 施工单位预算员:投标报价、月度进度计量、变更签证计价、竣工送审全套操作准则;

4. 建设单位/甲方成本部:招标清单编制、进度款支付、结算复核、风险管控核心工具书;

5. 监理、审计、政府住建主管部门:造价合规性检查、项目审计、投诉争议判定权威标准;

6. 教学、考证备考:二级造价工程师、一级造价工程师2026年最新考试核心教材规范。

 

七、2024新版对比2013旧版重大升级亮点

 

1. 标准属性由强制GB改为推荐GB/T,但政府投资项目法定强制执行;

2. 新增完整独立《数字化造价管理》章节,全面适配BIM、电子招投标;

3. 新增EPC总承包、联合体投标专属计价规则,贴合当下主流发包模式;

4. 取消传统现场签证,替换标准化新增工程确认流程,减少结算扯皮;

5. 明确材料调差±8%统一全国阈值,结束各省市调差规则混乱局面;

6. 强化过程结算法律效力,分段结算单直接作为竣工结算依据,大幅缩短审计周期;

7. 增设绿色建筑、装配式、光伏工程专项计价条款,匹配国家双碳政策;

8. 清晰划分单价/总价合同双方风险,杜绝行业霸王条款;

9. 清单结构简化,取消规费单列,价税分离逻辑更清晰;

10. 增加投标报价澄清、造价电子档案、企业指标库全新行业管理要求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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